新華社北京1月11日電(記者陳旭)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日前發布《彈性提前退休告知書示范文本》《彈性延遲退休協議書示范文本》。這兩個示范文本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》《實施彈性退休制度暫行辦法》等法律法規政策擬訂,供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參考。
北京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,推出該示范文本,目的是從源頭預防和減少勞動爭議發生,優化北京市營商環境,助力彈性退休政策穩妥有序實施。這兩個示范文本主要就彈性提前退休和延遲退休須滿足的前提條件、辦理時限、注意事項等進行明確和規范。
兩個示范文本已發布在北京市人社局官方網站“公示公告”欄目。《彈性延遲退休協議書示范文本》內容共七條,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應在勞動者達到《國務院關于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辦法》中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前1個月訂立;彈性延遲退休期間,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,可以終止彈性延遲退休,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,用人單位不得違背勞動者意愿,違法強制或變相強制勞動者選擇延遲退休。